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建立行政执法档案并予以完整保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