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长城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长城执法巡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实施定期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巡查。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