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支持机关分流人员、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退伍军人、社会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给予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地方法规 ·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