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第五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办理情况和代表反馈意见等相关信息可以向社会公开。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或者代表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除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