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必须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应当公布废止该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议。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