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专利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作,打击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