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运用资金补助、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与专利技术对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专利投融资。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