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利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将其拥有的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受让或者优先获得许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