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水路运输业发展第十四条有效鼓励水路运输及相关经营者提高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关键设备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供物流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