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第三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一条有效在每年四月的爱国卫生活动月,全市集中开展爱国卫生主题活动,推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在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世界水日、全民健身日等与爱国卫生活动有密切联系的主题活动日,以及星期五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本市积极开展相关爱国卫生活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