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第六章 经费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来源:(一)按照居民管理公约收取;(二)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经营收益;(三)政府补助;(四)社会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