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第五章 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第二十八条有效新村聚居点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并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