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第五章 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第二十五条有效新村聚居点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其他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规范停放。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