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信贷优惠政策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允许民办学校以校办企业等设施为自身发展抵押贷款,其贷款必须用于办学。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