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