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三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供用电合同中予以约定。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