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二章 供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第十四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高压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并予以公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