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章应当按规定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同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