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法规解释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含义的;(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