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适用本条例。市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