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年度、中期、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及计划执行的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