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国防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重点教育的对象应当学习国防理论、国防建设、国防科技、国防法律法规、国防形势与任务和武装力量建设等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普及教育的对象应当学习国防历史、国防常识、国防形势、国防法律法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民族团结等基本知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