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禁牧、休牧、生态移民和修复等措施,逐步实现退牧还湿还草还林,保护和恢复湿地。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