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维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在不破坏湿地生态基本功能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实现永续利用。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