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气象主管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本市气候资源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开展气候变化趋势预测,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气象服务产品和技术指导,每年发布本市气候状况公报。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