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限第七条已修改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