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限第六条已修改规定本市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