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地方性法规案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