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