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地方立法经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