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相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供水单位应当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进行演练。供水单位的应急方案还应当报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