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关于机动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寿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