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寿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经营业态,发布鼓励和限制经营的项目目录,合理安排市场布局,重点发展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产业。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