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