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旗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本菜田的生产管理,对基本菜田的温室、大中棚、水井等生产设施登记造册,明确管理责任,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