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第七十三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规章,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超越立法权限的;(二)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三)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四)规章的规定不适当,应当予以撤销的;(五)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