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后,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或者向社会公开通报意见采纳情况。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