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地方性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过程中开展立法工作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