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与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第十二条已修改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督促落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