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