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管制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传播涉及吸毒、制毒、贩毒的方法、技术和工具等涉毒违法信息。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