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厦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提升海上交通安全服务水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港口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