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第十条已修改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其他有关综合性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保障用水安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