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和批准本级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本级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和本级决算时,应当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等进行重点审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