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四章 资金和项目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扶贫开发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