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措施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贫困地区人才激励政策和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从事扶贫开发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