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

扶贫对象应当如实提供建档立卡所需信息及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