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众气象信息传播服务实行质量评价制度。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传播本省行政区域公众气象信息的单位进行传播服务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