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三章 化解途径第二十五条有效调解纠纷应当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行业规范、习惯和村规民约。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