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本条例规定,作出吊销资质证书以及对个人作出一万元以上罚款、对单位作出三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